兩個多月前拿到綠卡,可出生地打錯了,印成了台灣。填了 I-90表。把原卡和表一並寄了回去。I-90的指南上寫著把表記到原來處理你485的地方,我的是national benefits center(在lee’s summit, MO).按原地址急了回去,一個多月了也沒信兒。昨天打電話一問。Customer service的人說我應該寄到另外一個地址(也是在lee’s summit, MO,但不是一個地址)現在我的原卡和I90也不知道在哪兒. 另外就是我在收到綠卡後搬家了,在網上填的AR-11.後來在填I-90的時候,怕USCIS把新卡寄到原來的地址,所以就隨I90把AR11網上填表的收據複印件也寄去了,我本意是告訴他們我已經改過地址了。那收據上也寫明了是複印件,不用簽名隻作備份。可昨天收到一封從肯塔基寄來的信,及那個AR11的複印件,信中說我這文件沒簽名,要簽名。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呀?
請問我這種情況,除了傻等意外該怎麽辦呀?實在太亂了。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