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這麽覺得, 但是律師堅持我可以用, 我問了其他人還有我朋友的經驗, 有的人這樣FILE上去是被DENY的,所以糊塗了. 但是律師說會FILE一個我的CASE的ACTION,要求修改我的PD, 如果這個CASE 被接收, 那就應該是我可以使用TW的PD了, 到時會通知大家. 謝謝你的回複.
回複:有點明白了。那麽你仍然是主申請人。老公將是副申請人。
回答: 我有點糊塗, 律師說我是EMPLOY-BASED的移民申請, BF現在隻是B1, 他和我結婚後FILE一個FOLLOW TO J
由 lingling7
於 2008-06-11 1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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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律師又確認了一下, -lingling7- ♀ (181 bytes) () 06/11/2008 postreply 14: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