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在別人家裏發生爭擇,一不小心當時把家具的角撞壞了,大概半個月後收到一個警察打的電話,要我去警察局,原來是那人報了警. 我去了警局,在警局門口有個登記本,和去政府大樓門前的登記本差不多,我就寫了我的名字,忘了當時有沒有把駕照信息寫上去了。然後進去了,警察說,要我不能靠近那個房子多遠多遠,要我賠償家具損失等,我都點頭同意了。
過了大概一個月同一個警察又給我打電話要我過去,過去後警察告訴我,禁止令已取消,那個人說家具不用我賠了。
事情過去了很多年了,我記不起來當時有沒有簽署文件了,好像是沒有。可以肯定的是沒有打指紋或者照相。也沒有出庭。
現在 485 要填是否被捕,有一項是:
been arrested, cited, charged, indicted, fined or imprisoned for breaking or violating any law or ordinance, excluding traffic violations?
我是填Yes 還是 No 呢?
真得很著急,請各位幫忙。我以前申請工作時,做過背景調查,也打過指紋卡,都是 Clear 的。
485填表急問,這個算被逮捕過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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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不記得警察給我過任何正式文件
-TDKT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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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08 postreply
0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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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兩年前我自己打了個FBI的指紋卡
-TDKT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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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08 postreply
0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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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情況不算被逮捕過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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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08 postreply
1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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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485填表急問,這個算被逮捕過嗎?
-My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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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08 postreply
14: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