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大概一個月同一個警察又給我打電話要我過去,過去後警察告訴我,禁止令已取消,那個人說家具不用我賠了。
事情過去了很多年了,我記不起來當時有沒有簽署文件了,好像是沒有。可以肯定的是沒有打指紋或者照相。也沒有出庭。
現在 485 要填是否被捕,有一項是:
been arrested, cited, charged, indicted, fined or imprisoned for breaking or violating any law or ordinance, excluding traffic violations?
我是填Yes 還是 No 呢?
真得很著急,請各位幫忙。我以前申請工作時,做過背景調查,也打過指紋卡,都是 Clear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