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 PD 請老師大俠們指點

我的 EB2 的I-140申請中要求carry over 以前批準的 EB3 I-140 的 PD (2005), 可是批下來以後卻還是2007, 律師說他會要求移民局更正過來,我估計就是發信作 PD transfer (如皮匠老師博客中所述)。可是這種要求是沒有收據的,所以無法查到律師是否真的發了更正的信,也無法知道是不是更正過來了。還有什麽其它我可以做的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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