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和主申請人的情況不完全一樣,通常家屬都不會被刁難(不論美方還是中方)

至於主申請人,移民局已經宣布過發現回原居住國可以吊銷綠卡,當然要通過法官裁決才生效。
合法移民不大可能有機會在這個問題上發言,因為這涉及到修改移民法,要國會三分之二的議員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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