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得對,140已經批的在用H1是很失策的。

之所以保留H1唯一的原因就是萬一485有問題可以不用離境簽證。
但想想繼續用H1同樣是485有問題的話不是離境簽證而是離境1年的問題,你能保證單位能為你保留1年的職務?140批準後直接用EAD可以省下H1的時間,即使485出問題也可以立即出境同時單位辦H1加急申請,拿到批件後簽證,最快1-2個月就可以回美繼續工作申請綠卡。

隻有一種情況需要保留H1,就是家屬在國外需要用非移民家屬簽證比如H4等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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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律師說得對,140已經批的在用H1是很失策的。 -yeeha- 給 yeeha 發送悄悄話 (55 bytes) () 05/21/2008 postreply 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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