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關於職業綠卡打廣告時的學曆和工作經驗要求

急救:關於職業綠卡打廣告時的學曆和工作經驗要求

我有美國碩士學曆及三年經驗 (進現在公司前的經驗),所以想讓公司在打廣告時用 “學士+5年或者碩士加2年”,以便用 EB2。

公司詢問了律師。律師說廣告上要麽說 “學士+5年或者碩士“ 或者 “學士+7年或者碩士加2年“。即,碩士必須抵"學士+5"年。是這樣嗎?

如果是這樣就糟了 -- 因為公司覺得律師說的兩種方案都不合適。“學士+5年或者碩士“ 讓他們對沒有任何經驗的碩士不放心;而 “學士+7年” 又把我這職位的要求弄得太高了,將來很難找人。因為大多數會是學士加些工作經驗。所以,公司現在打算做的是 “學士+5年”,不提碩士。那我就得走 EB3 了。慘!

請指教!如果我們的律師錯了,請給個官方的解釋,我好趕快找公司說去。謝謝!!!

所有跟帖: 

上麵著急最後一處有筆誤 -hpds- 給 hpds 發送悄悄話 hpds 的博客首頁 (99 bytes) () 05/19/2008 postreply 16:07:25

why not "MS + 2yr" only????? forget about BS+whatever! -balsam_pear_k- 給 balsam_pear_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20/2008 postreply 05:52:24

公司在給我打廣告時,是不是還得顧及將來同樣職位? -hpds- 給 hpds 發送悄悄話 hpds 的博客首頁 (182 bytes) () 05/20/2008 postreply 07:54:41

That lawyer is problematic -balsam_pear_k- 給 balsam_pear_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20/2008 postreply 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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