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和律師是否有名沒有關係。舉個例子給你聽就知道了

回答: Why don't you call NSC directly?sa20082008-05-04 18:43:01

我以前的老闆手上的一個案子﹐兩年多了都沒有消息﹐怎麼寫信打電話都不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弄得他。最近他找了國會議員﹐議員親自打電話給國土安全部長﹐這才收到書麵答復說是file被misplaced(其實就是丟失了的委婉說法)﹐要求馬上補一個當時遞交過的材料﹐之後十天收到批準。
如果不是找到上麵﹐移民局才不會承認東西給丟了的。特別是對律師﹐否則一定被律師告到法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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