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老公2007年6月一起遞交485,8月17我因事回國,9月25日回美紙批準,一年有效,2008年2月485批準。請問我是不是一定要趕在2008年8月17號之前回美國?(因為聽說綠卡批準後在美國外逗留最好不超過一年)如果回美國的話,是應該用回美紙還是用綠卡?多謝了!
請教Pijiang, Xiaobao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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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綠卡已經寄來﹐可以將綠卡寄回國﹐不用趕在AP過期前 -xiaobaitu- ♀ (171 bytes) () 05/04/2008 postreply 14: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