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對NSC比較熟悉的律師, 推薦一下.

NSC 在cash了我的支票後,又用了支票過期的借口說我的PD不current,將我們的申請退回. NSC第一次把材料退回說是由於支票過期原因.後來我們重新開了支票,現在材料又被退回. 支票是我們去年7月份隨申請一起遞交的,但是直到今年4月分才被cash.其間一直沒有被退回來過,

我想找個律師,看看能不能讓NSC接受我們的申請,或者把錢退回來. 謝謝!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