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的pjiang,xiaobaitu等前輩們關於婚姻綠卡幾個問題,謝謝

想請教這裏的前輩們幾個關於婚姻綠卡的問題
1。和bf還沒有領證。本人opt還有不到2個月失效(之後沒有其他合法身份了),如果現在開始辦(領證+申請),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等待麽?還是必須要先回國?(由於opt是在畢業後2個月開始的,不知道還能有那60天的grace period麽?)

2。在遞485的同時就申請EAD,AP的話,是否拿到EAD就表示有合法身份留在美國了?

3。由於bf在政府部門工作,有security clearance,我們結婚,他替我申請綠卡的話,會對他工作造成影響麽?同時會對本人申請綠卡造成影響麽?VO會以對美國國家利益造成conflict interest而據我麽?(這個是我自己瞎想的,如果想的太離譜,請大家不要見怪)

4。在3個月後會搬去別州,是先領證,等搬家後再向USCIS遞交申請好(怕更換地址導致不必要得紕漏),還是領證後馬上開始申請比較好?(希望是能搬到新地址後,盡快開始找工作)

問題比較弱,但確實是在版上考了古,仍然一頭霧水,所以特來請教一下版上的前輩們,希望大家幫偶看看,指個路。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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