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 和XIAOBAITU等專家關於持AP去加拿大簽證的問題。

本人H1老婆H4, NIW 140 和485 pending in NSC, 年初曾全家回國用AP入境。 現考慮NIW形勢不好,怕萬一140 被拒,回國簽證時還要去北京簽證並可能出現被背景調查的煩惱,所以近期想去加拿大玩並順便申請H1/ H4簽證以便140 被拒,回國入境時用。
問題1.請問如果簽證萬一被拒或被背景調查, 是否可以用AP馬上入境?入境後會不會因此有什麽麻煩?
問題2.持有並用過AP,而去簽H1/ H4,簽證官會不會認為不合理或有問題?如果問起來原因,如何解釋?
問題3。我的H1已經用完4年,是否拿到的簽證是兩年多次往返?
問題4。此想法是否可行,是否有什麽問題和潛在的問題?

謝謝您的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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