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白兔及各位大俠,

臨時綠卡轉正去年底交出申請,2月接到收據並去打了指模。問題是想下月回國沒收到新卡,護照上的章和臨時卡都過了有效期,請問就憑那份允許一年到處旅遊的信出入境呢還是再去移民局在護照上加蓋章才行?請問是拿著信帶護照直接去移民局即可蓋章還是需提前打電話預約,因為離家較遠(3小時路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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