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於2007年五月遞交 EB2 的 I-485 (NSC Center).我是主申請人。我太太是副申請人。同時以我是主申請的名義,為我和我太太申請了EAD 和 Travel Doc. 我的理解是:我可以用EAD, 但是隻能找與我現在所幹工作相似的,因為我是主申請人。我太太可以用EAD找任何工作, 因為她是副申請人。
稍後,我太太和我於2007年七月遞交 EB3 的 I-485 (Texas Center).我太太是主申請人, 我是副申請人。
現在要renew EAD 和 Travel Doc. 難點是:以誰的名義申請?
如果以我是主申請人的名義申請 (EB2),那我還是隻能找與我現在所幹工作相似的。
如果以我太太是主申請人的名義申請 (EB3),那她隻能找與她現在所幹工作相似的。
真是不知如何處理。 謝謝幫助。
有兩份I-485 Cases, 以誰的名義申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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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have to cancel one I485
-test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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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2008 postreply
07: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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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using same A# ?
-fran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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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2008 postreply
07: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