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正在想采取點什麽措施加快i-485的進展,但給律師email後被告知現在的i-485正在處理2007年7月11日之前遞交的case,而我的i-485是在8月份寄給USCIS的,所以我隻能等,給USCIS打電話會對我的Case產生不利的影響。但是眼看公司就要對我們部門裁人或者完全砍掉(最壞的情況隻有2個月safe的時間),而我的priority date還比較早,是2002年12月的,去年11月作的finger print,所以還是很有希望很快批準的。您說這種情況fax to USCIS, call your Senator’s office, or write to Ombudsman管用嗎?我的意思是即使USCIS答應30天內處理,我的case是否還得要等到下個月或者更晚輪到處理2007年8月份遞交的i-485的時候才給處理?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