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Xiaobaitu,以及任何大俠,我這種情況該不該用 InfoPass?

先謝謝進來看我求救帖子的任何人。

我 和 SPOUSE 是EB3
PD 是 2002 年 2 月19 日。
2006 年我和SPOUSE一起去做 FINGER PRINT.
估計然後被 NAME CHECK 耽誤了。
2006 年的時候從 NSC TRANSFER TO TSC。
2007 年我和SPOUSE 分別又被要求去分別 FINGER PRINT。因為上次的FP過期了。
2008年2,3月,LUD.好像當時很多人都被UPDATED
到現在一點消息都沒有了。

我有些急了,因為PD 是2002年年初,按排期應該是到了呀。
打電話去TSC,也還是被告知 2008年2,3月那次LUD,其他的什麽消息都沒有
我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去 INFO PASS ???

謝謝任何人的意見以及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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