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答應辦綠卡,但要簽個協議,這賣身契能簽嗎?

周五公司給了我一封應該是律師起草的Permanent residence repayment agreement,(先簡單介紹下背景:我剛到該公司5個月,hire前已經講好需要綠卡sponsorship 的,隻要我的成績令公司滿意。目前我的上司非常滿意我的工作。另外,我和H1也和公司有個協議,如果今年11月之前離開公司,我也要退還h1 的費用)。現在辦綠卡的agreement大概是這樣的意思:公司同意負責我的所有綠卡申請費和律師費,但是我必須同意以下幾點:
1. XXX shall designate legal counsel for assisting in this permanent residence and I waive whatever conflict of interest might arise from this "joint" representation.--- 這第一條我沒看太明白,公司的意思是我必須用他們的律師嗎?那後邊的“joint" representation 指的是啥呢(因為周五快下班才拿到這個,所以沒來的及問)。這點我特別擔心,因為不了解公司的律師在移民方麵的水平。並且,如果用了公司的律師,我會不會很難了解我案子的情況呢?他們會不會隻同公司講?因為這些顧慮,我之前也向公司提及過我希望自己找律師。

2. 第二條說”我明白綠卡申請的過程是沒有保證的,公司sponsor 並不代表這個申請定能成功。簽著個協議,我表示理解公司能力和法律的limitations, 並且公司有絕對的權力在任何時間任何理由或者沒有理由終止給我的綠卡申請。"

3. 說“我理解公司同意給我辦綠卡以及我以後拿到綠卡 都不能改變公司和我的 employment at will" 關係。在綠卡申請的過程中或之後,公司都可以以任何理由或沒有理由結束和我的雇傭關係"。---這一條讓俺很為難。申請綠卡雇主需要promise 一個permanent position 的,不是嗎?另外,俺理解公司任何時候都有權利讓員工走,但把這句話白紙黑字寫下來這正常嗎?--可以無緣無故讓俺走人。

4.這一條說”如果我自己離開或者被terminated, 或者在拿到綠卡後一年之內離開,我同意100% 償還公司幫我付過的filing fee, legal fee and other costs and expense paid or incurred by the company on behalf of me in connection with that process. 我離境前要把錢退還,如果不能退還,就拿工資來抵。

5. 如果不還錢,就追究法律責任。
6。---
懇請大家幫俺看看這賣身契能不能簽。本以為指著公司辦綠卡已經把自己賣了,誰知道人家還讓簽正式的賣身契。俺到不怕簽,就怕簽了後以後想贖身都難。趁現在尚是自由身,趕快上來問問各位,這協議正常嗎?有沒有哪些是一定要求公司改的呢?還有啥需要注意的呢?大恩不言謝了。。。

所有跟帖: 

這些應該都是很多公司都有的條款 -bpc2001- 給 bpc2001 發送悄悄話 (370 bytes) () 04/13/2008 postreply 10:49:56

你好象沒受什麽限製啊,最多跳槽退律師費。看來很公平啊 -楓下小子- 給 楓下小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3/2008 postreply 12:06:21

謝謝樓上二位。我擔心的是 -scaredfish- 給 scaredfish 發送悄悄話 (307 bytes) () 04/13/2008 postreply 17:17:50

回複:謝謝樓上二位。我擔心的是 -綠卡神經病- 給 綠卡神經病 發送悄悄話 (493 bytes) () 04/13/2008 postreply 19:01:06

回複:公司答應辦綠卡,但要簽個協議,這賣身契能簽嗎? -文學中年- 給 文學中年 發送悄悄話 文學中年 的博客首頁 (65 bytes) () 04/13/2008 postreply 18:48:30

filing fee must be paid by sponsor. you might pay lawyer fee lat -fixanycars- 給 fixanycar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4/2008 postreply 11:00:42

感謝上麵各位的熱心幫助 -scaredfish- 給 scaredfish 發送悄悄話 (189 bytes) () 04/14/2008 postreply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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