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地住了6年,申請美國公民也是用A地的地址。現在結婚搬家到B處,但是由於A處是我父母所居,B處是一個apartment,經常出現丟信的情況,外加我對移民局的辦事非常不信任,於是我並沒有通知USCIS我已經搬家到B處了,並讓USCIS繼續發信到A處,我每天去拿一次信。
但是最近有一次收到移民局的垃圾信件,低下說必須通知移民局我更改了住處。我以前也收到過類似的信件說是我的名字還在FBI pending,但是沒有注意到底下的小字。
我需要更改地址嗎?說實話那裏還是我父母居所,如果我就說我在那裏跟父母住,會有什麽問題嗎?我主要是不想移民局給我的信寄丟了...另外即便我要改地址,我已經在B處住了快1年了,這會不會給我帶來什麽麻煩?
謝謝
我需要通知USCIS地址變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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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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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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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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