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前輩!從未聽說過的事情發生了!跪謝!!

個人觀點:
如果你太太沒有申請485, 那麽她在美國的身份還是H4,這樣回國後再去領事館簽證H4是沒有問題的。
現在看來,你太太盡管是H4 簽證進入美國,但是因為遞交了485,屬於485 PENDING, 也就是AOS 的身份,這樣的身份是屬於在美國等待綠卡的身份,如果沒有拿AP 就回國,那麽回美國就麻煩了,以什麽情況回美國,用H4的話,應該撤銷你太太485的申請,也就是撤銷AOS 的身份,要用AOS 身份回美國,沒有AP,是不允許的,而且AP 是本人在美國境內申請才有效。
有種做法,就是把你太太485申請等待,轉到中國國內,一旦綠卡批了,她可以拿綠卡進美國,這種操作需要律師幫助才好。
其他的辦法還想不起來,看看小白兔有什麽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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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analysis is WRONG!!!!!!!!!!!!!!!!!!!!!!!!!! -quancheng88- 給 quancheng88 發送悄悄話 (441 bytes) () 04/10/2008 postreply 08:32:50

好象是在點子上了. -注冊一個真麻煩- 給 注冊一個真麻煩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0/2008 postreply 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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