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結婚綠卡,兩人被分開麵談,對家裏某個家具在哪個商店

買的回答不一致,被移民官判定為假結婚,不僅拒絕I-485,且納入遞解程序,在移民法官聽證時終於翻案拿到綠卡
案例B,美國公司申請LC和I-140後在廣州辦理移民,VO認為其英文聽力太差,不具備為美國公司工作的能力,因此認為該申請是假的,不核發移民簽證,將I-140退回移民局重新調查,最後雇主寫信給議員,議員要求領館重新申請,換了另外一名VO,再次麵談後批準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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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bunny老師。心安些了。 -此間少年- 給 此間少年 發送悄悄話 此間少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7/2008 postreply 14: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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