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我辦的EB2 I-485,去年已拿到綠卡。太太的I-485是跟我一起遞的但仍在name check(我是主申請人)。現在我要離開公司了,公司的移民律師建議我另找一位律師,她不會再代表我,也會通知USCIS她不在代表我太太的case.
請教我現在該做什麽?太太的case已沒有什麽要做,隻是傻等。是否讓現在的律師繼續represent?付這冤枉錢是否有必要?多謝執教!
要換工作了,老婆綠卡該咋處理?在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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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換工作,不用移民律師了。
-沒啥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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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2008 postreply
15: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