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ap-exempt到cap-subject並申請concurrent H1-B的問題

現在在學校做postdoctor,找到一公司工作,公司已準備好H-1B申請材料,4月1號寄出占名額,10月1號生效,並讓我4月中旬開始工作.告訴現在老板,他想讓我part-time給學校工作以完成目前的項目,學校計劃在4月中旬遞上full-time轉part-time H-1B的申請.這樣從4月中旬我就concurrent給公司(full-time)和學校(part-time)工作.

請問這樣操作有問題嗎?
學校的H-1B申請會不會影響公司H-1B的批準,會不會影響我基於H-1B transfer portability 在公司工作的許可?
學校的full-time轉part-time H-1B的申請也是一遞交,我就立即可以part-time工作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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