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人在境外或是在美國非法居留,都一樣可以file 140

當年金色冒險號裏麵的福建偷渡客,在移民局 監獄裏關押期間,都有 兩個file I-140批準的先例,理 論上要 離境以CP申請,雖然那兩個人後來利用 245(i)在美國境內也獲得了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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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白兔 -highharmonic- 給 highharmonic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5/2008 postreply 07: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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