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等她們拿到H4再換工作就是了
- 你是說,在她們走之前(4/20)我換工作不合適?我必須等到她們回國,用現在公司的工作簽好回來的H4,然後再回美國換成我的新公司的H4?為什麽呢?
-------------我的原貼在這裏方便你查閱-------------:
我拿H1B,目前正在考慮換工作(已經有一個offer)但還沒決定要不要接受。我老婆孩子拿H4,不巧她們已經訂了4/20的機票回國住大約3個月到7月回來。
很有可能我就會在這段時間內另換工作。問題是:
1.正好趕上這些事情,有沒有很大的風險?
2.如果就在她們走之前幾天我換工作,那她們換H4和在北京辦回來的簽證該怎麽辦?
3.如果在她們走之後我換工作,她們換H4和在北京辦回來的簽證該怎麽辦?
謝謝指教!!!
--------------你的回複---------------
等她們拿到H4再換工作就是了
小白兔,謝謝你的回複,但是你把我搞糊塗了
所有跟帖:
• 如果目前H1時效足夠長的話,就用目前的notice簽證。 -pharmacyelite- ♂ (57 bytes) () 03/23/2008 postreply 21:28:27
• 簽證時有可能被VO要pay stub,如果上麵的雇主變了,而transfer -xiaobaitu- ♀ (32 bytes) () 03/23/2008 postreply 2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