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謝謝你的回複,但是你把我搞糊塗了

你說等她們拿到H4再換工作就是了
- 你是說,在她們走之前(4/20)我換工作不合適?我必須等到她們回國,用現在公司的工作簽好回來的H4,然後再回美國換成我的新公司的H4?為什麽呢?

-------------我的原貼在這裏方便你查閱-------------:

我拿H1B,目前正在考慮換工作(已經有一個offer)但還沒決定要不要接受。我老婆孩子拿H4,不巧她們已經訂了4/20的機票回國住大約3個月到7月回來。

很有可能我就會在這段時間內另換工作。問題是:

1.正好趕上這些事情,有沒有很大的風險?
2.如果就在她們走之前幾天我換工作,那她們換H4和在北京辦回來的簽證該怎麽辦?
3.如果在她們走之後我換工作,她們換H4和在北京辦回來的簽證該怎麽辦?

謝謝指教!!!


--------------你的回複---------------
等她們拿到H4再換工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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