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pjiang 或其他熱心人:
你們好
請問:我是H-1B, 485申請pending,EB2等排期,目前工作穩定,已收到回鄉證AP,如果回國結婚,我知道用回鄉證就可以回來,H-1B 依然有效,
但如果老婆之後去簽H-4,我護照複印件上沒有H-1B 簽證,隻有H-1B的I-797A表格, 是不是不太好?簽證官可以看出我使用過回鄉證,是吧?移民傾向會讓她簽證困難嗎?我是不是該回國去北京簽一個H1-B對她更有利,而不用AP?
我的H-1B 明年六月到期,還可以延續。
謝謝各位
請問xiaobaitu,pjiang 或其他熱心人關於回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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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要你雇主沒有變,使用AP不影響你的H1身份,移民傾向不影響H4 -xiaobaitu- ♀ (0 bytes) () 03/23/2008 postreply 13:22:19
• 回複:請問xiaobaitu,pjiang 或其他熱心人關於回鄉證 -quenching- ♂ (21 bytes) () 03/24/2008 postreply 19: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