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美國公司派回國工作並不需要H1身份,但是如果是你

來源: xiaobaitu 2008-03-15 07:38:5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5 bytes)
自己還想要申請 H1,那當然會占用一個H1名額
這種情況下繼續以I-485申請綠卡通常會有困難,因為在回應可能的RFE時,很難解釋為什麽在I-485 pending,你可以用 EAD為sponsor工作的情況下,雇主卻不讓你為其在美國工作,注意你的Perm和I-140指定的永久性職位都是在美國,而非海外。
如果改成CP,通常可以避免落入 這種境地

所有跟帖: 

多謝回複!請問I485換成CP麻煩嗎?需要注意什麽?萬分感激! -春天來臨前的寒冷- 給 春天來臨前的寒冷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5/2008 postreply 08:13:37

I485換成CP不麻煩,隻要遞交I-824即可。但是你的雇主必須證明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74 bytes) () 03/15/2008 postreply 1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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