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跟你太太差不多。
我去的學校有個專門的residency determination officer專門確定是否有資格拿州內學費。他們給我的答複是:H1從生效之日起一年後,其配偶H4可以繳納州內學費(OPT的工作經曆不計算在內)。我所在的州對州內學費的態度比較stubborn,北方一些州也許好些,你需要到學校的相應部門問了才算數。
如你所在的州與我的情況類似,就象樓上諸位兄台所言,目前給你太太轉H4不是很必要噢。
我今天剛向學校問清楚了這件事,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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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big head bug.
-州內學費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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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04 postreply
09: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