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窩氣的地方是,我作為H4,是與老公一起延的,可是律師叫我們附上一張支票,300刀,是為我的延期的,說是怕開信封的第一手工作人員一看到我的延期文件沒有支票,馬上退回來,保險起見。 可今天一查,支票已被cash了。我們真要交兩份錢嗎?
這律師在去年的大放水時,沒及時把勞工卡申請下來,所以我們根本不能遞140,為此我就很生氣。過了那波,他就很積極的辦勞工卡,想做我們的生意。 可是到了延期時,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最終在最後一天02/28郵了出去。我的driver's lisence 03/03就到期了,他卻不管。可不是,我隻能等到收到文件才能去延期我的駕照。
窩氣阿,這次延隻延八個月,很快又要延了,白白的到處交錢。來美國八年了,綠卡還在辦,(中間換了兩次雇主),感覺這種out of control的痛苦,有誰比我們更慘嗎? 孩子5歲了,要讀書了,要校區了,要買房了,我們需要穩定了,都36歲了。 感覺很悲觀,覺得自己很失敗,時間過了再也不能回去了。 時間不等人啊。大家看看,有比我們更苦的嗎?
期望大蝦們幫看看,我的這300刀交的冤枉嗎? 律師的這種延期想法是否想多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