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小白兔等各位高人,
有關824的問題, USCIS應該已經將approval notice 傳到廣州了,我在填824時,選的時批準後直接通知廣州,所以NVC應該沒有我的資料,這樣package 3應由廣州寄出嗎?但現在廣州一再堅持收到NVC的通知後,才能受理我的案件,這個程序對嗎?我應該怎麽辦?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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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每個VO都熟悉follow-to-join的申請程序,如果是中方雇員就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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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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