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已經逾期居留約1年3個月(是觀光簽證)逾其居留的原因是賺錢 最近被移民局的抓走了 但移民局是直接去他家抓他 應該不知道他非法打工 想知道可以幫他轉身分嗎? 可是我隻是綠卡而已並不是公民 這一遞解出境是不是要麵臨10年不準入境的處罰??還是自己選擇出境可以省去這個責罰?也許2年後可以在申請學生簽證在進來?? 想知道怎麽做才可以把傷害減到最低?10年真的很漫長 也想請問大家有沒有知道賓州的律師是在這個專業領域的 可以推薦一下!!
感激不盡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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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小白兔和Pjian各位大師......有關男朋友被移民局抓到逾期居留!!
-心慌慌淚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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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08 postreply
2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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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麵已經回複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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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2008 postreply
10: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