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現在的工作簽證已用掉2年(2003-2005),隻剩4年. 4年申請美國綠卡根本不可能(條件不夠申請傑出人才和國家利益豁免)。
3,麵試時,公司讓我回加拿大注冊一個谘詢公司,公司給我注冊的谘詢公司付費,我再到美國去,我就相當於為加拿大公司工作。 這樣我在美國工作期間可能(大約75%的可能)算在加拿大居住。 但是後來公司又給我申請工作簽證,但我更希望是這種方式。我沒有問原因。
不知如何辦,請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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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你的140肯定會批了,批了140 H1就沒有6年的限製了吧?
-zgz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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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08 postreply
08: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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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barrro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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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08 postreply
09: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