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錢的問題,這個上訴沒有什麽贏的機會

來源: xiaobaitu 2008-02-26 10:17:1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4 bytes)
即使每次離境不到六個月,但是每次回來隻呆3-4天,可以被認為是放棄了在美國的永久居住,這種情況下綠卡都可以被取消的。除非是美國公司事先為你申請了N-470,意思是你在海外工作是為了美國的利益,那就根本不要求在美國的居留時間就可以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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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不是錢的問題,這個上訴沒有什麽贏的機會 -mikeli66- 給 mikeli66 發送悄悄話 (4 bytes) () 02/27/2008 postreply 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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