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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5年9月份的EB-1B,以前是黨員,出國後沒交黨費,也就自動退黨了,也有大約7年了。添485是沒添是黨員。去年10月份準備告CIS,和律師說了。然後律師堅持讓交AMENDMENT,說是黨員。由於他非常確信這個補件不會影響485,就聽從了他的意見。想問一下,CIS如何處理黨員。

180天政策出來了,如果過幾個月還沒批,告CIS是否明智?

幾乎給所有該寫信的人都寫了,也有自動退黨的證明,但是在國內沒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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