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於07年持H4 VISA來美,並於當年提交485並申請到AP的。08年1月用AP來美入關。4月初還要回國,11月再來美,但那時AP已過期(有效期截至10月)。
我的問題是:
1 我是美期間續補AP,還是可以讓我愛人幫我在以後的時間裏續辦?
2 我如果沒有續辦AP,能到領事館辦H4簽證來美嗎?
3 申請並用了AP,再到領事館辦H4簽證就會被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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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該怎麽做才好?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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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08 postreply
1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