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壇問了好久ARRETS的問題。雖然相關主題很多,但還是希望有人解答下。

來源: shuangshuanglo 2008-02-18 12:01:5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1 bytes)
我現在在美,但一年前有ARREST RECORD,是DOMESTIC VOLIENCE。但現在案子已經被DISMISS了。我上了法庭一次,法官讓我們夫妻去谘詢,以此告終。我想請教大家,有了RECORD真的不好回國嗎?有沒有回國後手續麻煩,但還是返美的例子?
此外,除了法庭出示的DISMISS的證明,我還可以詢問其他的相關材料嗎?
壇子上很多案子都是一些不太重要的ARREST,我都看了,我不知道DV的案子輕重緩急是否和其他案子不一樣。所以謝謝大家解答。

所有跟帖: 

DISMISS後,沒有影響,回國沒事,回美也沒事,如果用AP, -mytwocentss- 給 mytwocentss 發送悄悄話 (203 bytes) () 02/18/2008 postreply 15:09:4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