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綠卡,我太太是美國公民。我們想在中國領養一孤兒,我們在網上作了一些research,知道先需要一個home study 然後再向INS提交I-600A表格,得到批準以後才可以去領養。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們在申請I-600A時以我太太的美國公民身份,等到批準時我以中國公民的身份去領養。(因為中國公民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孤兒院挑選, 機會大些,費用也相應便宜。而我太太以美國公民的身份隻能經過美國的經紀指定,而費用FTIA要1。5萬美元)。我以中國公民的身份領養小孩後, 可否拿以我太太美國身份申請I-600A的批準書去給小孩辦身份?會不會有麻煩?懇請懂的這方麵的專家指教。謝謝。
請問一個關於領養孤兒的問題
所有跟帖:
•
外國人在華收養小孩必須通過"中國收養中心"
-simonwo-
♀
(710 bytes)
()
07/05/2004 postreply
11:19:39
•
回複:外國人在華收養小孩必須通過"中國收養中心"
-愛童-
♀
(59 bytes)
()
07/05/2004 postreply
20:29:52
•
I can offer actual help,
-consultme-
♀
(178 bytes)
()
07/06/2004 postreply
07: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