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結婚綠卡的485和325A時發現以前律師幫我FILE的EB類的485和325A中有兩個錯誤:1.來美前中國的居住地址填成我現在父母的新家地址了,但都在同一個城市.2.我的工作TITLE現在是SR. ASSOCIATE SCIENTIST,但他們填的是ASSOCIATE SCIENTIST.
我聽說結婚綠卡和EB類綠卡FILE 的地方不同,我是否應該將錯就錯,還是更正過來? 如果更正的話和另一個485不一致有什麽麻煩嗎? 我的EB類485還在PENDING.
謝謝.
白兔,PJIANG等老師:我是否將錯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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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doesn't matter, though I would correct them - 回複:白兔,PJIANG等老師 -pjiang- ♀ (0 bytes) () 02/14/2008 postreply 20: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