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境的時候,移民官問我離境多長時間,我說大約6個月,他說你要有reentry permint,她讓我過了,我沒有介意,但是我現在發現在護照的蓋章處寫了我的綠卡號,沒有寫在境外呆了多長時間,我看帖子上說都寫日期,我就不知道我這個case 是怎麽回事,在電腦裏有何記載。因為我還要回國,我是否要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能多次使用嗎?謝謝!
對不起,我可能沒有說明白,是這個意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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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baitu or pjiang,謝謝你們!給我出個主意吧!
-woshiha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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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8 postreply
1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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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over concerned - 回複:對不起,我可能沒有說明白,是這個意思,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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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8 postreply
1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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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看來隻有辦回美證
-woshiha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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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8 postreply
17: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