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PJiang 及各位大蝦請幫忙:我是不是應該主動撤回485?先謝!

作為Beneficiary,I-485 pending,現用H-1B工作,離婚後為了防止得到一個無效的綠卡,而且這個無效的綠卡還會使得我不能繼續用H-1B工作,我是不是應該主動寫信給USCIS,要求撤回我的I-485?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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