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expedite方法,我雖然也順手發了個fax,不過我心裏認為一點幫助也不會有,不過是對自己有個交代而已。我滿足所有批準條件,PD也在2001年,但我不認為移民局會因為我發了個傳真就把我的case調出來優先處理。
現在NC無所謂了,移民局的程序應該是這樣的。
1.按照receipt date處理所有的老case。
2.如果所有條件符合,批準。如果PD還不到,放著知道PD current再批準。
何時處理你的case主要取決於你前麵還有多少老case。這些都很清楚了,我就不明白現在你能做什麽能加快你的case,除非你有極特殊情況。而且我也不認為你的case會耽擱很久。現在PD還沒輪到你,可能過兩,三個月PD就輪到了。中國人裏麵,除了我們這些2001年的case,應該沒有太多在你前麵。等等吧,希望就在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