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來越多的壓力下,USCIS出台了這個Name Check MEMO,這是好事,可也別太天真,以為萬事吉,下麵我們對各種情況一一分析
1。首先這個MEMO明確指出不改變公民申請的NC程序,所以,對公民案子,你要麵試過了超過120天,還是趕快打官司,有1440(b)做後盾,應該在2個月內拿下來,沒麵試過的,對不起,要麽等,要麽WOM去告。這裏把公民案子排除在外的根本原因是一旦成公民了,後麵即使FBI NC查出點什麽問題,要想取消,會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而對綠卡申請人就不一樣,有明文規定,拿到綠卡5年之內,根據8U.S.C 1227, 8U.S.C.1256,他們有權取消綠卡,甚至啟動遞解程序,所以他們有後招。
2。如果你的排期沒到,對不起,這個MEMO暫時對你沒什麽幫助
3。其實很多拖延真實問題不是NC查出什麽問題,而是FBI的效率和資源分配問題,你見幾個人的I485查出什麽問題?而且是一有法庭判決,幾天,或最多一個月就全部告定,真要是NC問題,那能這麽快?現在有了這個MEMO,那責任就從FBI轉到移民局,要係統不透明,拖延還是免不了的,這不還經常有人抱怨說NC完成了,半年,一年的過去了,還啥消息沒有?
4。記住,既然MEMO是USCIS出的,而不是國會通過的(再說了,公民申請案子專門有1440(b)條款管著,他們還不是照樣不遵守,或是鑽1440的空子---在NC完成之前,不個你麵試,這樣就逃避了1440(b)),那就沒法律效應,什麽時候還可以取消的,比如說安全出了漏洞,或隨後的遣返出現法律漏洞)
5。對大贏家:沒排期的(EB1和婚姻綠卡),NC剛過6個月但沒完成,他們就可以充分利用這個MEMO來催USCIS了。
6。小贏家:EB1等了很久,或EB2/EB3早就到了排期,他們早就該的的了,有是正常,沒有是大虧的
7。輸家: 公民沒麵試,還卡在NC上的,或EB2/EB3排期快要到了的(不管NC完沒完成),隨著一批沉積案子的批準,EB2和EB3排期會不變,倒退,甚至象印度樣EB2變成U,同樣,EB1可能出現排期(出了大批沉積案子,還有好多EB2開設轉戰EB1了,特別是NIW類別,辦了NIW,再辦個EB1不是很費事的。
8. 最大輸家:最虧的該是長期的卡在NC上的,現在排期沒問題,但如果沒趕上這班車,那排期很可能又是問題了. 大家在是一起混戰,符合這條的都動起來了,你要沒出線,你不抓住機會那該你倒黴,
那該總麽應對才最好?還是老話:兩手準備,一手軟,一手硬:趕快打電話,發電,寫信,重點突出這個MEMO,爭取一個月拿下。硬的是,同時,也不忘法律手段,你等的時間夠長,排期沒問題,隨時準備告, 或你材料準備好了,還是交上去,你要通過別的途徑拿下來了,你隨時可以撤消案子. 以前的重點是告FBI的NC耽擱,那現在有了這MEMO,責任就轉到USCIS,問題簡單了,告起來也就快了。記住,政府律師催USCIS比你有用多了,你打電話的話,USCIS他們還可能又給你一個的條"your case is under review, please wait for our decision within 6 months",你有可等6個月. 以前告是搶占FBI的資源,現在是該搶占VISA名額了,總之,不管多少MEMO,該拿到卡是而沒拿到,就對你來說就不是好MEMO。記住,綠卡,MEMO對我們這些久等的人可是大事,可對USCIS工作人員來是,什麽也不是.他們照常每天優哉,該幹什麽照樣幹什麽
對已經告了的,想辦法讓政府律師知道這個MEMO的重大意義,爭取速戰速決,早日解決了問題才是正道
記住,還有兩大洪閘在前麵:2005年9月和2007年7月,這任何一起一開,EB2完全可能變成U了,你別太天真的認為管排期的人回好好算記,那太高估計他們的算術了,所以這寫卡在NC上很久了的人,這是你們一個絕好的機會,錯過了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