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小白兔,等各位大俠

幫朋友代問。2007年2月他的原來公司幫他遞交140申請,2007年5月被移民局批準。但是他那時候又找到另一份工作,離他妻子工作的地方很近,他妻子讓他辭職,為了團聚2007年6月他就去了新公司。2007年7月移民局又大方水,485又可以遞交了,他的律師說他們可以遞交485,隻要他以前的公司出證明說這個職位還為他保留,他以前的老板人很好,就幫他出了,他們也遞交了485(基與以前的公司)。有朋友說他們這樣不行(即淤180天的限製)。他們現在很著急。請問各位他的律師對嗎?他們現在該怎麽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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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is fine now (beyond 180d) - 回複:請教小白兔,等各位大俠 -pjiang- 給 pjiang 發送悄悄話 pjiang 的博客首頁 (164 bytes) () 02/05/2008 postreply 15:53:03

聽說有人有這種情況,最後在拿到綠卡後,又被取消了 -gigigigi- 給 gigigigi 發送悄悄話 (66 bytes) () 02/05/2008 postreply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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