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新年好!最近看到壇子裏有很多人在討論I485 180天PENDING 換工作

一事, 本人也有些問題請教:如果在"同一公司不同部門"之間調換不同TITLE但工作性質相似的工作,是否也要重新遞交I140? 如果不向移民局匯報,是否對I485 有影響?
不知道我的問題是否有普遍性,望全威人士給予解答. 這裏,祝壇子裏所有的人新春快樂.
同時也希望祝壇子裏所有的人能為美國的"緑話"群策群力,願這裏的每一個人早日變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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