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JUDGE或COURT會將新的MARITAL STATUS向移民局匯報嗎?

父母都是加拿大移民(06年6月登陸),但到目前為止在中國居住較多,現在想到多倫多牽美國簽證.因為他們最近入加拿大的時間是07年12月,所以擔心不給簽.
我打算2月12號結婚,但他們約的簽證是2月19號,為了他們簽證成功我想寫邀請信說我的結婚日期是3月1號.但不知JUDGE或COURT會將新的MARITAL STATUS向移民局匯報嗎?如果是的話就漏餡了.請有經驗高手指教.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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