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8月份遞了485。我在加拿大工作。遞表前申請了H4,隨後準備賣了房子什麽的年底前搬到美國團聚。後來發現懷孕,孕反應很大,於是推遲計劃。勞工每個月都過來,待不到30天就回去一次。最近我身體好一些,準備賣房子什麽的,可是勞工還是得過來幫忙.這樣他這幾個月在境外的時間是不是太長了?加起來肯定超過4個月都不止. 會影響485嗎?
非常感謝!
請教xiaobaitu, 關於在境外時間長的問題。
所有跟帖:
• 如果不是連續的還好些,主要是長期離境會使移民局懷疑其在美國工作 -xiaobaitu- ♀ (54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8:22:55
• 非常感謝! -canadasnow- ♀ (131 bytes) () 01/29/2008 postreply 1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