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聽我律師的講法,他有客戶這樣做過,先離境再把AP寄回去,最後還是進來了。我自己用AP的經驗(在費城入境),他們根本不看你的處境記錄,去一個房間,看看你的AP,連485收據都沒看,就敲了個章放行了。當然能夠批準後離境肯定是最保險的,能這樣做最好。
3. 理論上不行,實際操作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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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不等AP批準就離境,之後還是收到了AP的案例,但還是不建議這樣做 (圖)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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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2008 postreply
1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