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該case,索賠的有理有據,索賠的數值也合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回複:多數GC是自己出的錢, 省了錢一般要付出相應代價.
對該帖不要過渡讀解,雇主和雇員都應該有個度的問題,該帖是明顯老板在坑人.一般在合同上簽字就要按合同辦事,除非合同是強製簽,誘騙簽,或者象貼中說的嚴重不合理的,要單方中斷這樣的勞務合同就要陪天文數值(比如一百萬),他老板敢在美國打這個官司麽,還有人敢受雇於他,還有人願意請他當移民律師麽?
如果該case,索賠的有理有據,索賠的數值也合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該case,索賠的有理有據,索賠的數值也合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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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他的雇主比,那個帖主是在弱勢一方,很該同情,但終就 -ThisMayHelp- ♂ (254 bytes) () 01/27/2008 postreply 18: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