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B2延期被拒後,多少天內是合法離境?

聽說父母在B2延期被拒後, 30天內離境是合法的. 30天是從被拒絕那天開始計算30嗎? 還是I94 過期日開始計算30天(通常收到無論批準還是拒絕通知時, 已經超過I94 EXPIRATION + 30)?

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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