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遞後180已過,可以主動辭職麽?

問題比較奇怪,如果485遞上之後180天,可以主動提出辭職,然後到外州找工作麽?會遇到什麽樣的法律問題麽?

感覺目前的工作不fair,工資比一個group裏的老印低不少,做的東西都一樣,老板是印度人,所以很偏心,我一直等著跳槽,不過因為密西根工作市場很不好,所以打算離開密西根,去外州(比如紐約,芝加哥找)。印象中覺得直接在外州找要比在密西根找外州的工作要容易得多。

我是eb2,485申請過程中不是公司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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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工作在辭職 -radiology- 給 radiology 發送悄悄話 radiolog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09:59:05

先找到工作在辭職 -radiology- , 小不忍則亂大謀。 -色大膽小- 給 色大膽小 發送悄悄話 色大膽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1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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