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nk so much, pjiang. 還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如果我們fileMTR,那具體程序是什麽呢?是隻需要寄一份I-290嗎?今天我打電話給fan law,他說因為我的485是自己辦的,所以不能請律師做mtr,隻能由我lg,主申請人向cis appeal or file motion to reopon. 他的這種說法是對的嗎,我們自己覺得案子現在似乎很複雜,還是想請個律師比較保險。
2。我lg的EB1b被拒了,他的NIW140兩年前就批了,那他現在的身份仍然是AOS吧?他的EB1B140的拒信裏附了I120表,他是不是應該也file一個MTR作為一個backup呢?
3。如果我fileMTR,然後重新遞交485,再申請AP回國簽h身份,您覺得我會有足夠的時間嗎?從485被拒後,我想我就變成非法居留了,那遞交MTR會使我的身份重新變成pending狀態嗎,還是需要等到MTR獲批準,遞交新的485之後呢?雖然第二個485被拒是移民局的一個錯誤,但他們在重新考慮的時候會不會由於查到我的長時間outof status 而再把我拒了呢?
不好意思,問了太多問題了:)現在心急火燎的,希望能得到些有益的建議好盡快做決定。先謝了!